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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伊拉克人来说,2009年6月30日注定是个难忘日子。这一天,他们带着复杂的心情见证美国驻军全面撤出伊拉克城镇,又带着同样复杂的情绪迎来一大批国际石油巨头,参与该国自1972年石油行业国有化以来第一次面向境外企业的服务合同大招标。

也许,正是因为这轮招标承载了太多太复杂的期待和隐忧,这场全程电视直播的大招标注定要以令人失望的结局收场——八个待招标大型油气田,仅有该国东南部的鲁迈拉油田成功中标,其他七处油气田均因合同拍卖双方无法在桶油报酬上达成共识而流标。

要理解不欢而散的原因,就不能不先了解 “服务合同”同中国石油企业所熟知的“产品分成合同”有何区别。“产品分成合同”的本质是,资源国保留资源所有权,但合同者可以通过提供作业服务,利用生产出的原油进行成本回收,并获得一定比例的产品分成。但在“服务合同”中,合同者无法获得产品分成,只能在成本回收后获得一定的服务回报。服务回报通常是桶油报酬乘以超额产量,而桶油报酬往往为固定值;国际市场上的油价再高,桶油报酬也不会增加。

国际石油巨头自然是喜欢“产品分成合同”,特别是在油藏丰富且开采成本低廉的中东国家。据能源专家们估计,伊拉克一些幼稚油田的勘探和开发成本只有每桶1.5美元至2.25美元。而2008年国际市场原油均价为每桶87.21美元,眼下,国际期货市场原油价格也逐渐向每桶70美元靠近。只要能在伊拉克一个大型石油项目中获取哪怕10%的分成份额,也是一比可观的收入。而且,在“产品分成合同”模式下,中标项目的储量能计入上市公司储量,提高股票对投资者的吸引度。

但毕竟“石油七姊妹”呼风唤雨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随着最近几十年来能源民族主义的苏醒,不少能源出口国已经意识到他们走入了“资源为王”的新时代,不能再容忍“产品分成合同”让肥水流入外人田。尽管美国不会轻易放弃对伊拉克的控制,尽管美国能源顾问直接参与了伊拉克新石油法的起草,但至少从目前的合同模式和竞标程序看,伊拉克没那么容易屈从。

大家可能注意到,伊拉克北方国家石油公司去年11月同中国绿洲石油公司(中国石油和中国北方工业公司的下属合资企业)签署的德艾哈代布油田20年期开发协议就属于“服务合同”。一些媒体曾评论说,这是续前缘——早在1996年6月伊拉克就同中国绿洲石油公司达成合作开发艾哈代布油田的产品分成协议,只是因联合国制裁和伊战而搁浅了12年。但实际上,缘确是续了,但此合同非彼合同,性质不同,利益也不同。

让我们具体地了解一下伊拉克第一轮国际招标的游戏规则:

石油部首先拿出一个标的油田,以当前产量为基准估出一个最低竞标产量。倘若合同者实际产量低于这个基准,就得不到任何服务报酬;倘若产量高于这个基准,则获得的服务报酬为桶油报酬乘以高于基准的产量。竞标者们于是报出他们可以接受的最低桶油报酬和他们预计的总产量。谁索取的桶油成本最低,承诺的产量最大,就是伊拉克石油部的首选。用沙赫雷斯塔尼本人的话说,“能让伊拉克以最低成本实现最大利润的公司将会胜出”。

这还不是全部。最后,伊拉克石油部官员还会从一个红色的信封里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有石油部事先内定可以容忍的最高桶油报酬。

结果,八个油气田招标中七个流标的根本原因,就是伊拉克石油部锁定的最高桶油报酬远低于竞标者能够接受的最低桶油报酬。

这个分歧在第一个标的——伊拉克鲁迈拉油田的20年服务合同——的竞标过程中就已经出现。英国BP-中石油集团联合财团提出的条件优于埃克森美孚和马拉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联合财团,前者承诺将鲁迈拉油田的日产量从目前的110万桶提高到280万桶,并报出3.99美元桶油报酬的场内低价。但是,伊拉克石油部一口咬定最高桶油报酬只能是2美元。英国BP-中石油集团最后屈服,成就了30日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成功的竞标。

在此后的几个小时里,桶油报酬的悬殊越来越大。在巴伊哈桑油田合同竞标中,康菲石油同中石化、中海油组成的联合财团报出最低桶油报酬是26.7美元,而伊拉克石油部提出的桶油限酬仅为4美元;在米桑油田合同项目,中海油为首的财团提出的桶油报酬是21.4美元,而伊方的底线则为2.3美元。

两个气田的服务合同招标也无疾而终。以意大利Edison为首的财团,愿意以桶油当量38美元的报酬竞标阿卡兹气田项目,但伊石油部只接受8.5美元。曼苏里亚气田干脆无人问津。

在颇为尴尬的气氛中,伊拉克石油部长沙赫雷斯塔尼宣布,当日晚间将给竞标中得分最高的石油公司再次提交报价的机会,但这未能改变结局。

根据媒体报道,乘兴而来的国际石油巨头们对于招标结果大感意外。如果石油公司的失望情绪还可以理解,那么对于沙赫雷斯塔尼来说,结局应当并不在他意料之外。

竞标日程固然只有30日一天,负责这一计划的沙赫雷斯塔尼同石油巨头们的接触和谈判从来没有间断过。大约120家国际石油公司有意参与竞拍,其中35家公司获得投标资格。据剑桥能源咨询的高级咨询师闫建涛观察,“西方大国际石油公司都希望在伊拉克油气工业重建中抢占先机。第一轮招标的八个大油气田已基本被埃克森美孚、壳牌、雪佛龙、道达尔等西方大国际石油公司锁定。”

2007年12月,中化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经理助理刘国臣曾在《国际石油经济》刊文指出:“国际上大小石油公司都把伊拉克作为长期的战略目标进行公关。目前已经获得资格的公司,有的已经开展了人员培训或者以提供国际会议赞助等形式进行投入。”

既然先前做了如此多的沟通,沙赫雷斯塔尼应当了解外国竞标公司的大致底限。但是,最后在招标现场,石油部却开出了仅相当于竞标优先者价码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的限酬。这当中体现的究竟是商人的精明还是政治家的圆滑?

除了伊拉克自恃“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商业逻辑,考虑到这个国家复杂的政治局势,我们或许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姿态,或者权衡之下的无奈之举。

作为石油部部长,沙赫雷斯塔尼的首要职责就是尽快提高原油产量,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他执掌的伊拉克石油部曾雄心勃勃地计划,2010年将石油日产量从目前的240万桶提高到400万桶,2015年实现日产600万桶。第一轮国际招标开幕几天前,沙赫雷斯塔尼提出一个较为保守的说法——在未来四五年里实现日产400万桶。据能源专家们的预测,要实现这个目标,伊拉克至少需投入150亿美元;要实现日产600万桶的目标,则需投入250亿美元至750亿美元。

沙赫雷斯塔尼比任何人都清楚,要实现这些目标,不引入境外资金和技术是不可能的。正是在他的积极推动下,伊拉克政府在6月30日这天展开第一轮国际招标,八个油气田中的六个油田的储量约为430亿桶,相当于伊拉克目前总储量的37.3%。根据先前的计划,涉及储量超过400亿桶油田的第二轮项目的公开招标,将在第一轮结束后开始。

与此同时,沙赫雷斯塔尼无法忽视来自伊拉克议会甚至内阁的巨大的政治压力。

在6月30日国际招标的第一天,伊拉克逊尼派副总统哈希米(Tariq al-Hashimi)在其官网上声明说,他将抵制竞标,并督促石油部“给予议会代表足够的时间,从法律、经济和技术角度来考察这些拟议合约”。

今年4月,伊拉克议会油气委员会秘书长贾比尔(Jabir Khalifa Jabir)在伊拉克油气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开否认伊拉克石油部去年底同中石油集团及壳牌分别签署的合同的合法性,认为在新石油法尚未通过的背景下,遵照旧法,政府与外资签订协议需得到议会批准,未获批准擅自授予属违宪行为。

一些议员还在不同场合威胁说,一旦伊拉克选出新一届政府,将立即宣布这些合同违宪无效。前不久,议会传唤沙赫雷斯塔尼,就腐败和失职等问题对其进行质询。

这一切压力的最后体现,是伊拉克石油部官员手里红信封装的写着超低回报的纸条,以及八项招标仅有一项中标的结局。

那么下一步呢?伊拉克依然需要投资提高原油增产,有资质竞标的公司也还是那30多家。谁会最终妥协?以什么方式?美国石油公司是否如外界猜测的那样成为最大受益者?

中国有四家石油公司参与竞标,他们又如何做出合纵连横的选择?在伊拉克盛宴中,还有多少空间属于他们?

伊拉克的石油故事才刚刚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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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竹

陈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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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传媒记者,报道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资源领域。 工作日志:http://i.caing.com/zhu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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